意见征集丨《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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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示范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激活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根据《重庆市“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试点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沙坪坝区实际,区科技局牵头拟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6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留言;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32808599@qq.com;
三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茂源二路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沙坪坝企业创新服务中心A栋6楼沙坪坝区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邮政编码:4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聚焦大数据智能化引领的科技创新主战略,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切实解决制约我区重点产业和科技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完善科研项目生成机制,探索“沙坪坝区出题,全国解答”的“揭榜挂帅”攻关模式,根据《重庆市“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试点方案》、《重庆市沙坪坝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揭榜挂帅”项目围绕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信息技术、绿色低碳、光电子等我区主导或培育产业,聚焦区内企业难以解决的重大需求,由区科技局组织面向全国“张榜”,符合条件的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均可以作为揭榜方参与揭榜。
二、实施原则
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原则,充分发挥最终用户(需求单位)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融通发展,提升我区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项目定义
对于目标明确、应用亟需、最终用户(需求单位)明确的重大攻关任务,由最终用户(需求单位)和区科技局制定“榜单”并在适当范围内发布。最终用户(需求单位)在“写榜”“挂帅”“考核”中发挥主导作用,与区科技局共同投入、联合实施;实施过程中,对揭榜单位不设门槛、充分授权、节点管理。
四、技术需求来源
“揭榜挂帅”的技术需求来源应围绕我区主导产业中“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也可以是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上重要“卡点”问题,拟解决的“卡脖子”问题应体现对行业产业的牵引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项目各方要求
(一)最终用户(需求单位)。有能力并承诺保障项目研发投入,且能够为项目提供研发实施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相关成果率先示范应用。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可控能力。
(二)揭榜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揭榜单位应当提出攻克“卡脖子”问题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最终用户(需求单位)不能作为揭榜单位。
六、实施周期
“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确需超过规定实施周期的,由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论证后确认,最多不超过5年。其中,重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2年,最多不超过3年;重大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最多不超过5年。
七、资助强度
单个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单个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最终用户(需求单位)和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9:1。
八、项目组织程序
主要包括需求征集、需求凝练、榜单论证、榜单确定、写榜发布、揭榜评审、项目公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等环节。
(一)需求征集。区科技局业务科室聚焦我区主导产业,通过调研走访和社会征集相结合的方式,梳理产业发展共性技术难题、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
(二)需求凝练。区科技局业务科室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经费预算安排,会同最终用户(需求单位)凝练加工重大技术需求“卡点”问题,形成榜单报牵头科室。
榜单内容包含:最终用户(需求单位)、榜单名称、“卡点”问题及对行业产业的影响、考核指标、对标情况、资助强度、实施周期(关键时间节点要求)、揭榜单位条件及发布范围等。
(三)榜单论证。牵头科室会同业务科室组织开展榜单综合论证。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名,由我区相关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专家、产业一线专家和区内外同行技术专家构成。
(四)榜单确定。结合专家论证意见,遴选影响力大、产业带动强、进入市场快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形成年度科技攻关项目需求清单,报党组会审议。
(五)写榜发布。正式榜单确定后,牵头科室会同业务科室编制项目申报指南,除涉及特定发布范围的项目外,统一在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项目榜单及申报指南。
(六)揭榜评审。区科技局会同最终用户(需求单位)组织项目立项评审,评审专家由最终用户(需求单位)及区科技局共同确定,揭榜单位由最终用户(需求单位)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名,由我区相关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专家、产业一线专家、区内外同行技术专家和最终用户(需求单位)负责人构成。
(七)项目公示。对拟支持的项目,除涉密项目外,由区科技局通过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区科技局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区级科研项目管理。
(八)任务书签订。经评审确定揭榜单位后,最终用户(需求单位)作为甲方、揭榜方作为乙方、区科技局作为丙方(组织方),三方按有关规定签订项目任务书。
项目任务书中应明确经费概算、研究计划安排、阶段考核目标、结题验收标准、经费拨付计划、成果权益归属、科研诚信承诺等内容。
九、项目实施管理
(一)各方权责。最终用户(需求单位)为项目管理主体,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揭榜单位作为研发主体,主要负责开展技术攻关。区科技局作为项目组织方,主要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和监督管理。
(二)过程管理。过程管理以最终用户(需求单位)为主,可采取“里程碑”“赛马争先”等管理模式,最终用户(需求单位)依据任务书约定的节点时间、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进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经费使用采取“包干制”。揭榜单位因故无法按计划完成任务的,最终用户(需求单位)应及时报告区科技局并按程序终止项目。揭榜单位因主观原因未能完成任务书约定的,区科技局将其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并视情况实施联合惩戒。
(三)结题验收。项目实施期满后,最终用户(需求单位)会同区科技局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最终用户(需求单位)为项目结题责任主体,参照任务书约定确定项目验收结果,相关结题资料报区科技局并完成销号手续。
(四)成果运用。项目成果权益分配由最终用户(需求单位)负责处置,最终用户(需求单位)率先示范使用,并在所属的行业产业推广应用。
十、项目资助
(一)资金支持。任务书签订后,拨付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给揭榜单位;项目阶段评估通过后,拨付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给揭榜单位;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给揭榜单位。涉及联合资助的项目,各阶段项目经费由区科技局和最终用户(需求单位)按投入比例执行。
(二)条件支持。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区科技局为项目提供成果转化公共平台、场地空间、设施设备等配套条件,链接中试基地、示范场景、投资基金等资源。
(三)人才服务。区科技局提供全流程“一对一”服务,积极协助项目承接单位参与团队获得人才引育等政策支持。
十一、其他说明
(一)对弄虚作假或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区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项目其他管理流程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
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全面谋划科技创新工作。国家、重庆市正着力推进科研管理的优化改革,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重庆市科技局印发了《重庆市“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上位文件精神,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建设,区科技局依据上级文件中与区县相关职能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牵头拟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10月27日科学技术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
2.《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3.《重庆市“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试点方案》:(2021年市科技局第3次、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文件制定过程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由沙坪坝区科技局负责起草,贯彻落实《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试点方案》,综合吸收北碚区、九龙坡区、璧山区等区县的做法,结合本地区实际,2022年7月31日完成专题调研和初稿,2023年6月20日修改完善。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共分为十一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实施原则;第三部分为项目定义;第四部分为技术需求来源;第五部分为项目各方要求;第六部分为实施周期;第七部分为资助强度;第八部分为项目组织程序,包括第一条需求征集、第二条需求凝练、第三条榜单论证、第四条榜单确定、第五条写榜发布、第六条揭榜评审、第七条项目公示、第八条任务书签订;第九项项目实施管理;第十部分为项目资助,包括第一条资金支持、第二条条件支持、第三条人才服务;第十一部分为其他说明。
(二)与上位文件对比
《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制订并单独组织实施。
主要删减部分:与《重庆市“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对比,《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删减“项目组织形式”,理由是已明确以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形式组织实施。
结合自身实际修改部分:与《重庆市“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对比,为了推动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沙坪坝区职能职责和已有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在《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增加了第十部分项目资助中的第二条条件支持和第三条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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