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报从速!2023年重庆市江北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流程、奖励政策及申报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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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整理汇编了重庆市江北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流程、奖励政策等相关内容,作以下详细解读。想要代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企业,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合作。
重庆江北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重庆江北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对照本方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专家评审认定机构应在附和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重庆江北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奖励政策
1、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认定奖励;
2、对迁入江北区内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江北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政策(试行)》(江北府发 [2016] 7号)
重庆江北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规划
(一)正确归集研发费用
①提前归集费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中,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确定好高企申报前三年的研发项目立项,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归集,避免费用归集不合理化,质疑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影响高企申报结果,并同步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材料工作,如: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辅助账,研发费用相关凭证。
②研发费用项目布局:以企业行业领域为准,合理化分配研发费用项目,如:软件类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占比为60%以上,直接投入费用占比为20%以内,其他费用占比为10%以内合理化布局;如:制造类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占比为40%以上,直接投入费用占比为40%以上,其他费用占比为10%以内合理化布局。
(二)精准布局知识产权
①关注申请时间:知识产权申请时间要有延展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申请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出现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的风险。
②重视取得时间:知识产权取得时间主要为高企申报前三年为准,为了实现企业知识产权获得时间严谨控制在要求的时间内,需要企业每一年做好知识产权数量和时间规划布局。现需要及时跟进,当年所有申请的知识产权进度把控,且年底前完成所有的知识产权授权下证工作。如有出现知识产权数量不足的情况,可在年底前通过受让,受赠方式的获得下证时间在前三年的知识产权。
(三)做好科技成果转化
①注重转化时间:建议企业常态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每年申请知识产权5项及以上作为取得的科技成果,注重转化的时间在高企申报的前三年内,同时相关成果应能体现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的关联,以及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②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关联性: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产生的经济效益佐证材料关联科技成果,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需要保持科技成果名称关联性。
③体现转化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应体现出相关成效,因此在科技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品(服务)等,应同步准备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第三方评价材料作为转化成效支撑材料佐证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注重材料时间在高企申报的前三年内为最佳。
(四)提升科研水平
为提升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科研条件的水平,需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近三年内签订,属于高企申报加分项,但申报当年签订的评分较低甚至不予认可,且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五)确定人员
企业高企申报上一年总人数需达到至少10人以上,因此需要在年底前提高企业人数规模,按要求缴纳社保为后期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做准备。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提前做好研发人员的学历以大专学历以上,学科专业为工科专业为主的准备工作。
(六)提升财务成长性
企业应在发展过程中重视申报高企前三年(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规划)的销售收入、净资产情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通过自主评估发现前两年的销售收入,净资产成长性情况不佳,需企业于年底前通过合理方式促进销售收入增长,净资产增长来提升高企财务成长性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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