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数字化车间认定丨(最全申报攻略)重庆市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要求_技术条件_申报程序汇编!(附各区县数字化车间奖励补贴政策)
如何认定申报重庆市数字化车间?还不了解的企业伙伴赶紧看过来啦!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重庆市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要求、技术条件、申报程序以及重庆市各区县数字化车间奖励补贴政策”等内容,看完此文之后若还有其它疑问,或是想代理申报认定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单位,可以直接致电咨询,环纽小编在线解答。环纽科技—免费咨询热线157-2334-8380(V同)
重庆数字化车间认定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制造业领域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独立法人或按照有关要求实行财税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三)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四)项目投资(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不低于1000万元,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项目投资门槛为本申报条件的50%。
(五)项目开工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建设工期不超过30个月;项目已完工,且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有完善的立项证明。
(六)申报项目符合《2023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技术条件》(附件1)。
(七)已通过2018—2022年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项目(含已认定智能工厂内包含的数字化车间)不得重复申报。
(八)同一申报主体本次只能申报一个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已认定智能工厂的企业,如有新建车间(自上一次认定智能工厂后开工建设)符合数字化车间认定技术条件,可再次申请数字化车间认定。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认定技术条件
(一)装备数字化:装备数控化率(数字化装备数量占生产装备总数量的比例)达60%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70%以上;
(二)数据采集:基于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物流设备的联网运行,采集设备的运行数据,采集信息的上传率达到90%,实现设备实时监控;
(三)生产过程数字化:建设有功能完善的制造执行系统(MES),且至少包含以下功能模块中的4种:车间作业计划管理和调度模块、工艺执行管理模块、物流与仓储管理模块、质量分析管理与跟踪模块、设备运行管理模块、能源管理模块,并实现车间可视化管理;
(四)车间信息集成:实现设备实时数据采集系统、制造执行系统与企业管理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实现车间软硬件系统优化运行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运营成本降低15%以上、生产效率提高1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8%以上(改造项目与建设前进行对比;新建项目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并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重庆数字化车间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申报,请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
(二)请各企业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网址: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使用极速模式登录),点击进入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依次填写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系统以及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登记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10:00至2023年2月28日24:00。【2023年数字化车间认定时间已过】
(三)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通过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提交真实性审核意见扫描件(模板及审核截止时间以2023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相关要求为准)。
(四)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认定的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行文认定并授牌。
重庆数字化车间认定其他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称号:
1.复评结果为不通过的;
2.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3.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4.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二)通过认定的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通过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市经济信息委申请调整。
(三)重庆市创新示范工厂、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优先从获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称号的企业中推荐。
(四)鼓励各区县(自治县)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奖补政策。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认定奖励政策:
1、对开展数字化车间建设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对开展智能工厂建设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18号)
重庆市各区县数字化车间奖励政策
一、渝中区
暂无奖励政策
二、江北区
对2020年被认定为重庆市智能工厂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江北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北经信〔2021〕164号)
三、渝北区
数字化装备普及、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1)对数字化装备普及、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的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金额(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基建等费用,数字化装备普及不含基建费用、其他项目基建费用不超过20%)的30%给予补助,数字化装备普及和数字化车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智能工厂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对市级认定的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分别给予5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新招商引资企业在升规后可申报本条扶持政策。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区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渝北经信〔2021〕90号 )
四、南岸区(重庆经开区)
1、打造区内“5G+工业互联网”新型应用场景,支持区内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新获得市级认定及资金支持的项目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2、鼓励区内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助。
3、加速引育规模以下数字经济孵化企业,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进入市级数字经济企业库,对新入库并承诺在库3年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21〕34号)
五、九龙坡
对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获得重庆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的项目,按项目投资的3%匹配区级专项资金,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工业提振行动扶持办法》的通知(九龙坡经信委发〔2020〕128号)
六、沙坪坝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七、北碚区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八、巴南区
对2019 年、2020 年获评重庆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巴南区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巴南经信〔2021〕31 号)
九、永川区
对获得重庆市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每个车间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重庆市认定的智能工厂每个工厂一次性奖励4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16号)
十、江津区
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认定为重庆市智能工厂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18号)
十一、合川区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按设备和软件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按设备和软件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得重庆市智能工厂和重庆市数字化车间示范认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认定奖励和建设补助不能同时享受,企业自行选择其中之一。
政策依据: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川经信发〔2021〕54号)
十二、南川区
对新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对新认定为重庆市智能工厂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金融人才政策〉制造业部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川经信委发〔2022〕5号)
十三、涪陵区
根据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认定文件,按实际投资额不高于10%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办法》(涪陵府办发〔2019〕57号)
十四、长寿区
对新认定的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50万元、8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发[2021]6号)
十五、潼南区
暂无主动公开政策文件
十六、铜梁区
对新获得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认定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铜经信发〔2022〕21号)
十七、大足区
对经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足区推进工业强区扶持政策》的通知(大足工业强区组发〔2020〕1号)
十八、荣昌区
对认定为重庆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重庆市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的通知(荣经信发〔2022〕1号)
十九、璧山区
对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项目:以市级补助金额按1:0.5的标准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璧山经信发〔2021〕99号)
二十、綦江区
通过2021年重庆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但未获得重庆市专项资金补贴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区级配套奖励。
政策文件: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綦经信〔2021〕163号)
二十一、高新区
对上年度获得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或建设补助的项目,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数字化车间单个项目不超50万元,智能工厂单个项目不超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十二、两江新区
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入选全球智能制造灯塔工厂、国家智能标杆工厂、重庆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重庆市智能工厂、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支持工业技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渝两江管办发〔2022〕3号)
二十三、万盛经开区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十四、万州区
对2020年新认定为重庆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万州经信发﹝2021﹞19号)
二十五、开州区
鼓励工业企业“机器换人”、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企业实施新建项目、技改扩能、节能降耗、智能化改造,对新增设备投资200万元及以上且投资进度达到80%以上的工业智能改造、技改扩能项目,按照不高于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1〕71号 )
二十六、梁平区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二十七、城口县
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按照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 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支持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县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支持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39号)
二十八、巫溪县
1、县级统筹工业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以设备和软件投资额为基准,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照9%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项目和创新示范智能工厂,以设备和软件投资额为基准,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照1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3、通过加快实施“机器换人”行动,鼓励企业使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代替人工,着力推动传统制造业智能转型,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照5%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68号)
二十九、巫山县
1、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以设备和软件投资额为基准,县级补助最高250万元。
2、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项目和创新示范智能工厂,以设备和软件投资额为基准,单个项目县级补助最高分别为250万元、500万元。
3、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工业互联网平台,国家级、市级项目奖励金额县级最高奖励分别为500万元、25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1〕76号)
三十、奉节县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十一、云阳县
对成功创建1个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对成功创建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三十二、忠县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十三、垫江县
1、(1)智能工厂建设
支持方向:①获得国务院或国家相关部委认定的“智能工厂”;②获得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智能工厂”。
补助标准:获得国务院或国家相关部委认定的“智能工厂”的,给予100万元补助;获得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智能工厂”的,给予50万元补助。
(2)数字化车间建设
支持方向:①获得国务院或者国家相关部委认定的“数字化车间”;②获得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数字化车间”。
补助标准:获得国务院或者国家相关部委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的,给予50万元补助;获得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的,给予20万元补助。
(3)工业互联网发展
①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升级现有管理模式、创新科研模式、提升生产能力。
补助标准:对首次应用“垫江城市云”等云平台上“云”上“平台”的工业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②内部信息化提升。支持工业企业改造升级企业内网、建设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业互联网。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方案(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9〕16号)
2、获得国家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每个项目县级分别配套补助120万元、60万元;获得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每个项目县级分别配套补助60万元、3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加强汽摩零部件产业突破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三项措施》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9〕17号)
3、对获得市级、国家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市级认定的给予每个项目60万元、 30万元配套补助,国家级认定的给予每个项120万元、60万元配套补助。
政策依据:垫江县加强生物医药产业突破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4、对获得市级、国家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市级认定的给予每个项目60万元、 30万元配套补助,国家级认定的给予每个项目120万元、60万元配套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垫江县加强材料产业突破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三十四、丰都县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十五、黔江区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十六、武隆区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三十七、秀山县
被新认定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21〕49号)
三十八、酉阳县
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符合条件并获得市级项目支持的企业,数字化车间县级配套奖补20万元,智能工厂县级配套奖补20万元。
支持制造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项目和创新示范智能工厂,并获得市级项目支持的企业,县级配套奖补30万元。
以上三类项目审计费用,由县级全额补贴。鼓励制造企业进入重庆市智能制造平台申报智能制造项目,审核通过的企业,县级奖补1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试行)》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1〕8号)
三十九、石柱县
对新认定的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获得市级资金补助的,按照不高于市级到位资金的5%给予补助;
未获得市级资金的投资补助类项目,按不高于设备和软件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1〕77号)
四十、彭水县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四十一、大渡口区
暂无主动公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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