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企认定申报典型问题分析,报财务要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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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企申报工作你开始准备了嘛?
要知道,想要申报通过率蹭蹭蹭往上涨,还是得提前规划、充分准备、专业布局啊!
那么,申报高企的企业有什么条件?要提前做什么准备?财税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别着急,环纽小编今天这篇文章,带你一文读懂2024年高企认定申报典型问题分析,报财务要点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领域
问题:企业拥有多个产品情况下,选择的主申报领域与高品中主要产品领域不一致。
建议:申报领域由企业技术部门评估决定,多个高品可以选择不同领域,但申报主领域与企业主要核心产品所属领域理应保持一致。
二、人员情况
问题:
(1)岗位不明确:企业科技人员清单中的科技人员部门、岗位不明确,无法准确判断是否为科技人员;
(2)数量差异大:人力资源情况表中人数总数与纳税申报表中从业人数相差过大;
建议:科技人员清单中应明确部门岗位信息,申报材料各处涉及人员数量应基本保持一致。
三、知识产权
问题:
(1)当年授权:知识产权全部是申报当年申请或授权;
(2)集中申请:知识产权大量集中申请,尤其是所有知识产权全部集中在一年中一个时间段申请;
(3)关联度低:企业申请的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关联性不强;
(4)非权属人:知识产权权属人并非企业本身,而是法人、主要科技人员等;知识产权发明人并非研发团队成员;
以上问题可能会导致相关知识产权存在被核减的风险
建议:每年根据研发项目进度申请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数量,且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中核心内容具备强关联性;在申报时,企业应确认知识产权权属人为申报企业。
四、研发项目
问题:
(1)研发不规范:企业研发活动不规范,与研发组织管理制度不符;
(2)报告不规范:立项书中研发内容不具体,缺乏预算表、研发目标、技术指标或技术指标与研发内容不对应;验收报告缺乏决算表,与立项书中研发内容、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不对应。
建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规范研发活动,按照研发组织管理制度做好研发项目从立项、实施、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并对相关材料定期归档;立项书及验收报告应包含预算决算内容,并着重注意项目中研发内容、技术指标等重点内容及对应性。
五、科技成果转化
问题:
(1)科技成果相似:科技成果中有大量相似成果(如同一个技术的不同版本),可能会导致成果转化数量被核减;
(2)直接转化:受让、受赠、转让的知识产权不经过消化吸收直接进行转化,缺乏研发过程;
(3)证明材料不足:缺失反映知识产权在转化产品中作用的检测报告,并出现检测报告中品名、合同中品名、发票品名与PS品名差异大的情况。
建议:整体科技成果转化逻辑关系为:企业进行研发项目立项→研发过程中产生成果、形成知识产权→根据主要技术形成产品、产生销售。同一个科技成果转化进不同产品只能作为一项成果转化,转让专利应留有一定时间用于二次开发。签订合同或开具发票时建议写出产品型号或特征,以便评审时易于认定为高品。同时,出具的高品检测报告应与高品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有对应性,如检测要求与国标不一致,可以先制定企业标准,为后期做有效检测报告提供依据。
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问题:
(1)脱离实际:企业制度过度模板化,与实际情况不符;
(2)印证不足:企业仅有制度文件,缺少制度的实施过程证明材料或实施证明文件与制度内容不符,印证力度低;
(3)缺乏更新:管理制度多年未更新,与企业实际经营发展管理状态已脱节。
建议:制度应符合企业实际,具备可操作性,能规范或激励企业的研发行为,且实施证明文件内容应在制度中有相关印证。随着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模式发生变化,制度也应进行相关更新,以符合最新情况。
七、研发费用与高品占比
问题:
(1)费用归集不合理:企业未单独设置研发费用科目,研发项目费用归集不合理,可能导致部分研发费用被剔除,从而导致研发费占比无法达到要求;企业的委托外部开发费用在专审报告中未按80%计算;
(2)差异说明不具体:专审、年审、汇算清缴中的研发费用不一致缺少合理说明或说明泛泛而谈只写归集口径差异导致原因,且不一致说明并未直接放在审计报告中;
(3)高品占比不达标:企业的贸易收入或补贴收入等较多,导致企业高品收入占比无法达到要求;
(4)产品收入不满足:企业虽然高品收入占比满足要求,但其中主要产品收入占比未达到50%,即也不满足高企申报的必要条件;
(5)重要数据不一致:审计报告中总收入与税务口径归集数据不一致。
建议:加强财务规范性,尤其注意高品归集范围、研发人员工资、折旧分摊比例及研发费用结构的合理性,审计报告与税务系统中归集总收入数据应保持一致;专审、年审、汇算清缴中的研发费用不一致说明应放在研发专审报告正文中,且说明应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并具体明确。
八、财务资料
问题:
(1)年度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年度审计报告上传申报系统附件缺少财务情况说明书;
(3)年度审计报告中重要数据的期初期末数存在差异,但缺少合理说明;
(4)企业修改纳税申报表中的数字,但无税务部门盖章。
建议:企业应与审计事务所充分沟通,避免审计报告出现“保留意见”等字样;对于年度审计报告中重要数据,如出现期初期末数据有差异,应有相关合理说明。同时,企业审计报告中重点数据应与税务认可口径及关注事项应能对应,如税务认可口径数据与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有不一致情况,也应出具不一致的合理说明;纳税申报表中数据如有涂改,修改处边上应有税务部门盖章才可被认可。
很多企业都想方设法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因为一旦申请成功,企业所得税就可以直接降低40%,从25%的征收率改为15%的税率。另外还更容易获得政府资金扶持和融资贷款、优先用地等实实在在的福利。
目前,2024年高企申报工作开始了,准备工作中,不少企业在财务上存在问题,我们将一些常见的问题整理如下:
财务问题
1、三表不一致(各损益类数据);
2、未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未提供期间费用明细表;
4、审计报告未赋码未盖章未签字;
5、提供虚假审计报告,仿冒防伪标识;
6、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未盖章;
7、有修改痕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真实性存疑;
8、研发费用中人工费用占比过高;
9、高新收入真实性存疑,佐证材料不充分;
10、企业规模太小,持续亏损,经营状况堪忧。
财务资料整体情况
1、各项财务资料的内容和数据,需符合国家高企管理工作指引与申报通知要求;
2、确保所提供的各财务资料之间内容不出现互相矛盾的情况;
3、提前准备企业自身财务报表、高企研发费用辅助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为来年审计报告的出具及汇算清缴做好准备。
研发费专审报告
1、企业应按照高企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注意研发费用结构的合理性,研发费用的归集不得与管理制度文件中的内容相矛盾;
2、研发专审报告中披露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满足5%、4%、3%的比例要求,且三年占比必须在研发专审中披露;
3、企业如有委托外部开发费用,在研发专审报告中,需明确委外费用是否已按80%计算;
4、研发专审、年审、纳税申报表中出现研发费不一致情况,需在专审报告中提供合理的情况说明;
5、如无特殊情况,年报与纳税申报表中期间明细表中研发费用数据应保持一致,研发专审与纳税申报表中高企优惠明细表中数据应保持一致。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审报告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获得的产品性、服务性与技术性收入总和;
2、高品专审中的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其中不征税收入需同时在高品专审与纳税申报表中体现;
3、高品专审中披露的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需大于60%,其中主要产品(服务)收入需超过高品收入的50%;对于目前收入还未达到占比要求的企业,请尽快确认企业年度收入情况,避免出现占比不达标的一票否情况;
4、高品专审中需披露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
5、高品专审中主要产品(服务)的高新技术领域应与企业申报的主领域保持一致;
6、高品专审报告中的内容与企业所提供的合同、发票内容不应出现矛盾。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年审报告附件中,需提供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每年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2、年审报告中,各报表的内容与报表附注的内容应保持一致;
3、年审报告中,若出现期初期末数据不一致的情况,需在附件中提供合理的情况说明。
纳税申报表
1、若企业在成立当年未开户,从而缺少某年的纳税申报表,则必须提供企业的税种鉴定证明材料;
2、企业应尽可能地每年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申报;
3、基础信息表中104从业人数应与企业的人力资源情况数据中职工总数及证明材料人员数据基本保持一致;
4、基础信息表中10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应与所选主领域具有关联性;
5、应注意资产折旧、摊销数据分配合理性,企业如有生产设备等非研发设备,则资产折旧、摊销数据应合理分配到研发与生产过程。
企业成长性
净资产增长率= 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销售收入增长率= 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第一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
第二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高企日常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要提交一整套的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的企业因为日常账务处理不注意高新技术企业对财务数据的需求,经常是“煮大锅饭”,把收入、成本、费用等等都没有进行很好的分类,导致在申报高企时要聘请专门的团队进行调账,要求严一点的,甚至要重新理账、重新打印单据、装订凭证。
那日常账务处理需要注意什么呢?这里从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入手,聊聊高企的账务处理。
申请条件之一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账务要求:
企业至少有一年的财务数据作为申报时的数据支撑。
申请条件之二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账务处理:
根据工资表上的员工总数,确定固定的研发人员,最好考虑到学历和相关专业,研发人员的工资应当处于平均工资的整体偏上,因此归集到研发费用的工资应当超过工资总额的10%。
申请条件之三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账务处理:
如果企业成立了多年,那么申报时其实就要调整处理企业以前三个年度的财务数据。研发费支出占比是按三年合计发生的研发费总额与三年合计销售收入的占比来计算的。
占比的比例是根据申报时最近一年的收入来定档的,因此并不是每年必须达到5%或者4%,只要3年的总额达到要求就行了。
申请条件之四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账务处理:
在收到货款时,财务人员要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进一步明细分类,哪些收入是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哪些是常规产品收入,这个比例要在60%以上。
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评分制,满分100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企业成长性(20’),总得分超过70分(不含70分)即算通过。
企业成长性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评分标准
企业成长性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指标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根据计算结果,分别将A和B对应的分数相加之和,即为企业成长性指标的总得分。
因此,为了保险起见,还应当考虑到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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