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最新政策来了,一文看懂巫山县高企申报材料、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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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企业了解相关扶持政策,巫山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巫山县现行惠企政策进行梳理汇编,形成《重庆市巫山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以便广大民营经营主体咨询、申报。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有详细的说明:
巫山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对首次纳入市级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次年起,科技型企业按时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中填报年报,给予1000元/年奖励。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3年后通过复审的,根据绩效情况,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对市级以上法定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发明专利转化投入市场的新产品,每个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1〕76号)
一、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材料。
兑现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兑现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劵兑现流程。
1.初审。区科技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2.联合审查。区科技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查。申报企业在上一年度内纳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发生安全事故、劳动纠纷、质量事故、环境违法等行为的科技型企业不予兑现。
3.抽查。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从联合审查合格的单位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与区税务局核实相关企业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填报数据真实性,如存在填报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不予兑现。
4.公示。区科技局对经初审、联合审查、抽查合格的企业名单在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经科技局集中研究后与区财政局共同下达创新券专项资金计划,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向企业一次性拨付资金。
巫山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巫山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
(一)实行告知承诺制。
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附件2)执行,并按规定提供其它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认定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打印并签名、加盖公章)。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公章)。
3.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全文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为申报企业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含主表及附表)。
本年度申报中,前述7、8、9所提的“近三个会计年度”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近一个会计年度”指2022年度。
巫山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窗口填报并网上提交申报资料。
(二)递交材料。企业在所报批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有通过行业网站可查询的防伪标识编码、盖鲜章的原件)递交至所在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属于国家级开发区范围内的,书面申报资料递交至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科技部门。
(三)区县初审。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及时受理申报资料,对企业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介机构条件等事项进行初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四)区县推荐。对于初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受理申报资料的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附件3),并将推荐函与企业申报资料纸质件及时报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市科技局,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联系电话:67788354、67300549)。
(五)组织评审。受理资料后,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集中网评方式进行评审。
(六)实地抽查。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市高企认定办公室按照一定比例筛选抽查企业名单,进行实地现场核查。
(七)认定报备。通过专家评审和实地抽查的企业,按规定即时办理认定报备手续。
巫山县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有何规定?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5.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6.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7.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cn)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net)查询;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2024年重庆高企认定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环纽小编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定要抓紧时间提前准备,争取申报一次性通过,享受官方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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