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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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强度是衡量企业是否具有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实务操作中,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大量存在,本文根据作者多年的工作体会对此进行较为详细的解读,希望对企业规范归集研发费用提供参考。
一、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方法与依据
1.人员人工费用常规披露。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补充披露:(1)哪些人的人工费用计入(全职科技人员、辅助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外聘);(2)计入哪些人工费用项目(上述列举的全部,还是部分)。归集方法:(1)各类人员的人工费用是否全额计入研发费用,非专职科技人员如同时承担管理、生产工作的人员是否进行了费用分摊;(2)各类人员的人工费用是如何分摊到研发项目。如某一科技人员参加多个研发项目,其人工费用是如何分摊量化到每个研发项目。归集依据:结合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说明人工费用归集涉及到的所有单据及其用途。
2.直接投入费用常规披露。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补充披露:归集范围和结构,单位的直接投入费用计入哪些内容,涉及到的实际会计科目。归集方法:(1)材料领用单直接注明某一项目的,不分摊直接计入该项目;(2)原始单据不能明确界定的,企业是如何分摊量化到每个研发项目;(3)公共性质的水、电等公共费用是如何进行分摊的。归集依据:结合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说明直接投入费用涉及到的所有单据及其用途。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常规披露。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补充披露:归集范围和结构,单位折旧费用主要包括研发部门专用的仪器设备、临时占用的生产机器设备(辅助机械设备)折旧等。归集方法:(1)研发部门专用仪器设备折旧,是如何计入项目;(2)临时占用的其他仪器设备,是全额还是部分计入研发费用;是如何分摊到研发项目。归集依据:结合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说明折旧费用涉及到所有单据及其用途。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企业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企业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常规披露。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按不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计入。补充披露:按单位实际核算的会计科目列举其他费用归集的范围(注意是否存在超范围)。归集方法:(1)根据报销费用人员的信息,参照人员人工分配的项目,一般直接计入该项目;(2)公共费用是否存在分摊;如分摊,采用的分摊方式。归集依据:结合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说明其他费用涉及到所有单据及其用途。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要求
1.按研发项目归集。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按年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
2.按费用要素归集。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费用要素归集。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并按《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提供企业近三年完整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辅助账需至少反映(不限于)记账日期、记账凭证号、所属研发项目、费用科目、金额等信息。(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可参考税务总局2015版、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4.提供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研发费用代表性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等证明材料。代表性是指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科目均需至少提供该科目中单笔金额最大费用的完整证明材料,说明其具体核算依据、方法、标准、过程、结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记账凭证、原始单据、归集方法、折算/分摊核算标准、计算公式过程等。按照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科目均需至少提供该科目中单笔金额最大费用的完整证明材料(3年每个费用科目至少提供一笔)。按样表格式提供汇总表,并按表中序号列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三、研发费用归集注意事项
1.研发费用核算应该规范、正确,不得存在口径范围扩大、方法标准有误等问题。应准确区分研发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不属于研发费用的支出予以计入。如须要将研发和生产用材料进行区分,不得将不同材料均按一个比例折算费用;不得将人员人工费用口径扩大;不得计入非科技人员费用。
2.研发费用应该与企业实际发生一致。数据须与辅助帐、票据凭证等对应,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数据不实等情况。
3.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规范、详细。应按实际发生科目反映研发费用的必要信息,不得缺少对主要数据范围结构、核算方法、归集依据等三个方面的详细说明;不得简单复制《国家工作指引》中的研发费用范围文字,超出申报单位实际发生费用的范围;需要对科目中的主要数据进行具体说明,需要反映直接投入费用中主要材料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信息。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所列项目数量、金额应与向税务机关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一致,存在差异的,须提供说明材料。
4.注意申报材料中研究开发费用数据勾稽关系。申报材料涉及到研究开发费用数据的至少有九处,分别在:申请书《主要情况表》申请书,《企业研究开发情况表》所有RD项目汇总申请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利润表》“管理费用”下其中数,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研发支出”或“管理费用”披露的明细项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19行,研究费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在高企申报材料里研发费用存在三个不同归集口径,年度审计报告中研发费用金额与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究费用是按会计口径归集应该一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与纳税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是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归集应该一致;纳税申报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纳税申报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是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口径归集应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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