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 | 南川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材料清单/申请流程/奖励政策/奖补申报条件及材料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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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企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 | |
1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
2 |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3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4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5 | 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比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6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 |
7 | 创新能力评价达到相应要求。 |
8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南川区区高企认定奖励
1、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在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2、对复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新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的科技型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金融人才政策》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21〕10号)
除此外_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申报奖励(首次认定最高):两江新区30,南川区区20,南川区50,永川30,南岸20,渝北20,沙坪坝10,渝中50,北碚30,巴南30,高新区50,江北区50,璧山20,合川20,南川20,涪陵20,长寿30,潼南25,铜梁30,大足20,荣昌30,江津15,綦江3,忠县20,武隆30,秀山20,酉阳30,石柱20,彭水30,万州50,开州100,梁平40,城口15,巫溪40,巫山30,奉节500积分(1000元/1分),云阳30,垫江30。
南川区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窗口填报并网上提交申报资料。
(二)递交材料。企业在所报批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有通过行业网站可查询的防伪标识编码、盖鲜章的原件)递交至所在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属于国家级开发区范围内的,书面申报资料递交至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科技部门。
(三)区县初审。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及时受理申报资料,对企业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介机构条件等事项进行初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四)区县推荐。对于初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受理申报资料的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附件3),并将推荐函与企业申报资料纸质件及时报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五)组织评审。受理资料后,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集中网评方式进行评审。
(六)实地抽查。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市高企认定办公室按照一定比例筛选抽查企业名单,进行实地现场核查。
(七)认定报备。通过专家评审和实地抽查的企业,按规定即时办理认定报备手续。
南川区区高企申报资料总目录(参考模板目录)
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打印并签名、加盖公章)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上打印部分)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证书全文、专利缴费证明及说明书页
2.参与国家标准制定证明材料
五、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六、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及逐项说明
2.相关证明材料
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1.总体情况与企业创新能力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
2.企业创新能力四项指标证明材料
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相关材料
九、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1.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2.企业科技人员清单
3.相关证明材料
十、审计报告
1.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一、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等)
南川区高企申报重点注意
哪些知识产权可用?
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可以使用的知识产权分为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
Ⅰ类知识产权:主要指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
Ⅱ类知识产权:主要指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Ⅱ类虽然包含了外观设计专利,但在实际评审中主观评价分值很低,所以不建议以外观专利为主。
哪些知识产权不能用?
(1)申报高新认定时使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授权状态吗?
答:是的。所有公司在申报高新认定时使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授权状态,否则将因不符合条件而导致认定失败。
(2)在申请中的知识产权可以用来申报高新吗?
答:不可以!高新认定时,知识产权主要统计的是已获得授权或取得知证书的知识产权,其他阶段如申请受理、实审阶段、授权未缴费阶段均不计入评分。
因此企业在准备高新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计算和关注知识产权审批和授权时间,合理规划,提前申请。
(3)申报前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可以用于申报当年的高企认定吗?
答:申报当年下证的知识产权不建议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多地发布通告,当年授权的知识产权(部分地区含转让的)是不能参与当年高企认定评价。
(4)公司申请的国际专利,申报高新认定时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高新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5)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于个人,申报高新认定时可以用吗?
答:高新认定中所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一定是企业,若专利所有权属于个人,可以在申报前,将专利转至公司名下。
高新认定时企业必须已经获得专利的所有权,且需上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证明。
(6)公司的知识产权用过一次后,以后申报时还可以用吗?
答:上文中提及的Ⅰ类知识产权可以多次重复使用,但多次使用先进性会有所降低,评分也会有所降低;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
(7)公司的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A公司用过之后,B公司还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在申请高新认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提供其他权属人放弃使用其申报高新认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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