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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0万,重庆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最新政策来了(附垫江县高企申报材料、条件、流程)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量:39次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项目申报请致电:157-2334-8380(微信同号)


为帮助广大企业了解相关扶持政策,垫江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垫江县现行惠企政策进行梳理汇编,形成《重庆市垫江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以便广大民营经营主体咨询、申报。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有详细的说明:


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第五条引育奖励。

1、垫江县以外地区整体迁入注册纳税在我县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定并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一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 鼓励县内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联盟等创新机构或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县外高新技术企业,每整体引进1家,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定并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一年后,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2. 垫江县以外地区整体迁入注册纳税在我县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定并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一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广应用。若当年得到过本办法第四条费用预资助的,则作对应额度的扣减。

高成长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只奖励差额部分。

第六条服务奖励。

鼓励县内专业服务机构(不含审计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对指导县内科技型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专业服务机构,每通过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给予0.5万元/家的服务奖励。服务机构要诚信服务,确保申报成功率,严禁无序竞争、严禁乱占资源。

政策依据:重庆市垫江县科学技术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认定专项奖励政策(试行)》的通知(垫江科技局发〔2021〕25号)



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上打印部分)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证书、专利缴费证明及说明书页

2.参与国家标准制定证明材料

四、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五、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及逐项说明

2.相关证明材料

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1.总体情况与企业创新能力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

2.企业创新能力四项指标证明材料

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相关材料

八、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1.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2.企业科技人员清单

3.相关证明材料

九、审计报告

1.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等)


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窗口填报并网上提交申报资料。

(二)递交材料。企业在所报批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有通过行业网站可查询的防伪标识编码、盖鲜章的原件)递交至所在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属于国家级开发区范围内的,书面申报资料递交至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科技部门。

(三)区县初审。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及时受理申报资料,对企业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介机构条件等事项进行初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四)区县推荐。对于初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受理申报资料的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附件3),并将推荐函与企业申报资料纸质件及时报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市科技局,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联系电话:67788354、67300549)。

(五)组织评审。受理资料后,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集中网评方式进行评审。

(六)实地抽查。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市高企认定办公室按照一定比例筛选抽查企业名单,进行实地现场核查。

(七)认定报备。通过专家评审和实地抽查的企业,按规定即时办理认定报备手续。



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指南

1、提前申请足够数量的相关知识产权

来年要申请高企的企业,务必在申报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获得足够数量的授权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近三年年均5件为最佳。

若达不到5件,须保证近三年至少1件一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等,)或者5件二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不足部分可通过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政府立项科技项目验收(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等来补齐年均5项。

2、提前梳理好研发费用

上年收入规模≤5000万,研发费用占比≥5%

上年收入规模5000万-2亿(含),研发费用占比≥4%

上年收入规模>2亿,研发费用占比≥3%

保证近三年研发费用总和占近三年收入总和的比例不低于限定性要求。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和辅助账目工作。

3、提前规划好财务增长性

近三年收入、净资产逐年递增最佳;

务必要避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只有一年财务数据

【2】近三年收入、净资产逐年递减

【3】中间年收入、净资产数据为0或者为负数

【4】近一年收入为0

特别说明:高企申报至少要提前一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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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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